“审计发现五大类62个主要问题、18个需要关注的问题,出具审计决定书9份、审计整改函12份,移送州纪委监委处理5件、移交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处置12件,有效推动水利行业系统整改。”在日前召开的“巡审”联动工作分析会上,大理白族自治州审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巡审”联动机制有效促进了审计业务提质增效。
此前,在九届州委第二轮巡察中,州委第六巡察组对州水务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时发现其存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到位率低、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随后,巡察组针对有的水库项目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到位、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有的项目因设计变更等造成建设进度滞后、投资失控等具体问题,下沉5个县(市)调研,形成大理州“十三五”以来水利项目建设资金缺口问题的情况专报,并提出了对全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专项审计的建议。
收到该建议后,州审计局将全州重点水利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列入2023年项目计划,组织对大理州2020至2022年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抽查州水务局以及12县(市)水务局主管负责的34个重点水利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完成、资金筹集管理使用、项目建设管理以及征地拆迁等内容。
为推进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步入“快车道”,大理州委巡察机构与州审计局建立健全情况通报、任务联动、干部抽调、工作配合、日常沟通等工作机制,实现巡察“政治体检”与审计“经济体检”有机衔接、充分协商、深度融合,实现信息资源互通、专业优势互补、监督效果加倍。
审计调查期间,州委巡察组与审计组强化信息交流,加强巡后会商,及时通报情况,交换意见,沟通监督重点及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审计组在组织谈话、调阅资料、了解印证问题等方面提供支持帮助,减少“信息孤岛”带来的重复监督和人力浪费,让审计监督更有方向。
在巡察过程中,巡察组对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对审计部门提出工作建议,审计部门根据情况适时在审计计划中作出安排,“巡”的权威性和“审”的专业性互补共融,做到相互借力、同向发力,监督质效显著提升。
“‘巡审’同频共振、同题共答,以巡促审、以审促改,能达到发现一类问题、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领域的深度治理效果。”州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发挥监督叠加效应,推动巡察成果运用走深走实。(江之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