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审查人主体身份材料不全,调取书证程序履行不规范,调取人未签署姓名……”近日,沙坡头区纪委监委审理室工作人员对东园镇纪委提交的案件进行乡案县审后,指出该案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沙坡头区纪委监委立足基层案件办理实际,从抓实案件质量入手,深化“一案一审一反馈”机制,对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不符合案件质量要求的7件案件退回案件承办部门补充审查调查;精准高效开展“乡案县审”,围绕程序手续、文书制作、事实认定、定性处理等方面对乡镇纪委办理的9件案件进行审核,提出补证意见90余条。针对乡镇办理的疑难复杂案件,报所属乡镇纪检监察协作片区初审把关,各乡镇根据初审意见完成整改后,再将案件报区纪委监委审理室审核,通过上下联动、综合发力,实现案件质量有效提升。
同时,以问题为导向,主动靠前服务指导,发挥审理提前介入和形式审核作用,有效实现案件“预审”和“分流”,审结效率大幅度提升;积极主动答疑解惑,把上级纪委监委最新的工作要求和案件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等进行梳理汇总,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实施后如何规范适用新旧条例、取证工作规范建议、制作违纪违法事实材料和指导性案例作为工作提示内容,向各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编发7期“纪法知识速递”,转发4期《审理提示》,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进案件质量提升。
“工作提示具有很强的实操性,特别是指导案例里面对常见违纪行为的定性分析这些内容,对我们日后办案过程中如何定性量纪有很大的帮助。”柔远镇新任纪委书记说。
为破解基层审查调查能力不强问题,该区纪委监委从强化基层审理人才队伍建设出发,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将基层查办疑难案件时出现的常见易错问题和最新的乡镇审理案件文书模版作为学习内容,定期组织乡镇纪检干事到审查调查部门及案件审理部门跟案学习,参与案件查办审理工作,达到“以案代训”的目的。
沙坡头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探索有效措施精准化“管”、强力量“查”、严格化“评”、全方位“学”,为基层案件办理工作注入新动能。(沙坡头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