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贵州省公安机关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新闻发布会。据悉,2023年以来,贵州公安机关共侦办环境资源犯罪案件48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700余名,侦破公安部督办案件15起。
2023年以来,贵州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深入实施“八大警务”为牵引,以开展“昆仑”专项行动等为载体,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以打击促进生态环境治理,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美丽贵州建设。
一、突出专业带动
充分发挥专业打击优势,聚焦污染环境、破坏土地矿产资源、破坏动植物资源、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突出违法犯罪,持续开展“利剑2021—2025”“春风”“长江禁渔”“平安长江”、打击“洗洞”“洗坡”盗采金矿等专项行动,侦破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80余起,非法采矿案230余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400余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1200余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1800余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1000余起,打掉“砂霸”“矿霸”恶势力犯罪组织2个,全力打击整治人民群众关心的、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
二、突出全警行动
始终坚持实战化导向,深入实施民生警务、服务警务,制定实施《贵州省公安机关加强生态环境法治保护十条措施》《贵州省公安机关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工作预案》,有效整合公安各警种资源,着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有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三、突出部门联动
始终坚持预防警务理念,与政法机关建立疑难复杂案件会商机制,与行政职能部门联合建立有关行刑衔接工作机制,紧盯环境资源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易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联合开展长江禁渔、破坏古树名木、非法盗采煤炭资源等执法行动,有效提升“刑事执法+行政监管”综合整治效能,着力凝聚协同治理合力。
四、突出群众发动
始终注重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基层社会组织社会触角广、掌握信息早的优势,将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的关注转化为发现问题的“源头活水”,营造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充分运用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平台和公安新媒体平台,宣传法律知识、发布典型案例、展示打击成效,提升全民意识。
下一步,贵州省公安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建立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的新型警务运行模式为抓手,充分依托“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和“贵警110”系统平台,持续强化对破坏环境资源突出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为建设经济兴、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贡献公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