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近日,湘乡市人民法院对审结的一起失火案进行了“回头看”的判后监督回访,督促生态环境修复落到实处。 2023年1月30日14时许,被告人魏某在湘乡市棋梓镇某村承包田焚烧杂草时,因刮风火势加大处置不当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169.6亩,被烧毁林木经济价值评估计42646.5元。案发后,被告人魏某对损毁林地进行苗木种植和抚育,并对有财物损失屋主进行赔偿。经审理,被告人魏某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湘乡法院干警对该案进行回访,联系被告人魏某及其所在村委会,实地查看修复区域的植被修复情况,详细核查复绿植被品种、规格、密度以及面积等,经过一年多的修复,区域内火烧迹地复绿完成率为100%,栽植苗木成活率90%以上,长势较好。同时,法院干警还与社区矫正机构对魏某社区矫正情况进行了解与监督,与魏某进行了深入沟通,了解其近期生活、思想状态,希望魏某遵纪守法,以健康的心态和积极的行动配合社区矫正。 下一步,湘乡法院将继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探索延伸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健全环境资源案件回访督查制度,持续跟进判后履行情况,加大司法建议和宣传力度,切实做到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646842/59/141839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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