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融道安 “枫景”正好
——福清市人民法院宏路法庭探索道路交通纠纷治理有效路径
□记者 陈钦祥
作为全国县域经济发达的沿海城市,福清坐拥140万人口和40多万车辆。在市域路网密布和车辆保有数不断上升的情况下,今年1-7月,福清市人民法院宏路法庭新收交通事故案件216件,同比下降16.3%。
交通事故成讼案件数呈现喜人的下降态势背后,是宏路法庭作为交通事故案件审理专业化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探索并走出道路交通纠纷治理的有效路径。
专业审判指导调解
提升多元解纷成效
“我以为调解就只有调解员调,没想到调处中心还有法官帮忙指导,让我的案件这么快就调成了。”日前,当事人老王在拿到赔偿款后感慨道。
老王的案件是福清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多元调处中心(以下简称多元调处中心)法官指导调解的众多成功案例之一。2022年3月,在福清市政府的支持下,福清法院牵头联合市公安局、司法局升级多元调处中心建设,6名人民调解员与行政调解员入驻多元调处中心开展道路交通纠纷调解,辖区保险公司指派工作人员轮值参与调解,宏路法庭派驻1名法官现场管理、指导调解。
“对于纠纷争议不大、案情较为简单的案件,基本做到当天调解成功、3天内偿付到位。”福清法院指派到多元调处中心的干警杨秀玲说。
同时,针对较为复杂、需要进行伤情鉴定的案件,多元调处中心开辟道路交通纠纷诉前鉴定专窗,创新推行诉前“鉴定+调解”机制,推动启动诉前鉴定261件,并结合鉴定意见,促成诉前调解和解98件。未能调解成功的,及时移送立案审理,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平均结案时间缩短58天。
多元调处中心运行两年多以来,共收案3256件,调解成功2829件,调解成功率86.9%,到位理赔款1.8亿元,道路交通纠纷的诉源治理成效显著。
深度参与社会治理
做深做实能动司法
法院审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如何转化成党委、政府决策治理的依据?人民法庭要如何贯彻落实能动司法理念,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治理?
以这些问题为出发点,宏路法庭“抓前端、治未病”,创新制作交通事故审判工作月报,向福清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司法局、道安办等每月通报交通事故涉诉态势、研判治理难点、共享典型案例,推进纠纷治理的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态势。
在月报的信息研判中,宏路法庭指出目前道路交通纠纷的调解工作需压实到镇村一级,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得到市委重视。在市委政法委支持下,福清法院联合市公安局、司法局、金融监管支局联合发文构建道路交通纠纷“全域大调解”机制,以“三级联调、多维协同、科技赋能”方式将调解工作向纵深推进,打通调解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宏路法庭将目前的交通事故调解工作从城区延伸至镇村,有助于纠纷就地化解,实现矛盾不出村、不出镇,真正践行了‘枫桥经验’。”福清市司法局副局长刘道全对这一暖心举措点赞。
新时代人民法院办案要坚持办案与办事并重,要“跳出案件看案件,跳出法院看法院”,这就要求在办案中善于发现治理难点、堵点。宏路法庭在审理中发现,交通事故案件因鉴定前未通知保险公司到场见证、共同参与,当事人申请重鉴数量较高,仅2022年保险公司就以此申请重新鉴定案件达90件,严重损害司法鉴定公信力、影响纠纷化解。
为此,宏路法庭向福州市司法局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开展专项整治,促成省司法鉴定协会与省保险行业协会共同印发《关于规范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的实施意见》,促使省银保监局和省司法厅形成《关于规范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合作备忘录》。
党建引领品牌创建
厚植为民服务情怀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突出党建引领,做好为民司法。对此,宏路法庭打造“枫行宏路”品牌,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审判实践新发展和“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
“依据我们残联的相关政策,后续你若需要修理或更换假肢都可以联系我们在镇政府的协管员。根据你的家庭情况,我们也会帮你申请落实相关补助。”日前,福清市残联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俞佳耐心地向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原告何某某解释道。
该案由宏路法庭法官王凤翔经办,此前何某某因交通事故截肢并构成七级伤残。因被告车辆未投保,如果直接判决,后续执行并不乐观,何某某的赔偿款有可能无法执行到位。因此王凤翔分别做足双方当事人工作,案件最终以调解结案,实现案结事了。同时,因了解到何某某家境困难,结案后,宏路法庭主动联系党支部结对的市残联。之后,宏路法庭与市残联、属地镇政府到何某某家中现场办公,确定相关帮扶方案,为何某某解除后顾之忧。
这是宏路法庭以党支部共建带动司法为民的生动写照。截至目前,法庭已移送援助的残疾当事人名单3批次共计28人至残联,推动残疾当事人积极定残、取得法定残疾补助或帮助残疾当事人重新就业。同时,宏路法庭按照最高院与中国残联联合发布的《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完善各项无障碍设施建设,如无障碍车位、通道等,在立案窗口设置低位服务台,方便残疾当事人参与诉讼。
宏路法庭还坚持走出法庭,广泛宣教,联合乡村振兴局制发《关于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融入村(社)规民约的倡议书》,为交通安全定规则、立良俗。针对未成年学生违规骑行电动车、摩托车现象,法庭录制交通安全法制课视频,联合市教育局向全市各中小学推送,作为开学交通安全第一课,引导在校未成年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呵护未成年人安全成长。
久久为功,善做善成。宏路法庭将继续发挥贴近基层、融入一线、直面群众的治理优势,在新时代新发展中践行“枫桥经验”,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林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