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残保金欠缴问题已经得到彻底解决”,近日,江西省芦溪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在回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追缴情况时,县残联的工作人员这样说道。 今年5月份,芦溪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在走访县残联、财政、税务等部门过程中了解到,部分县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存在未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残保金的问题。为更好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该院第一时间对该线索进行立案,并通过走访座谈、调取用人单位信息和残保金征收明晰、查询企业年报、核算应缴残保金金额等方式进一步调查核实。经过调查,查明共有43家单位未如期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涉及金额达292万余元。同时,相关残保金征收机关未对欠缴滞纳金进行依法核算、追缴。上述情形严重影响了该县残疾人保障事业的发展,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6月22日,芦溪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经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评议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向有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核查未按规定缴纳残保金的用人单位,对未及时、足额缴纳残保金及相应滞纳金的单位进行催缴、追缴,确保残保金征收到位。同时,建议征收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强化政策宣传,共同推动残保金征收工作有序开展。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按照建议内容开展整改工作,加大残保金征缴、追缴力度,确保每一笔残保金及时征缴到位。 促进残疾人就业,是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而规范残保金征收管理秩序是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的重要举措。下一步,芦溪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持续跟进监督,不断推进残疾人事业稳步健康发展,真正做到让爱无“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