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威市检察院联合武威市公安局制定《涉企刑事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指引(试行)》,促进涉企刑事案件依法规范公正高效办理。
《工作指引》明确,公安机关接到涉企报案后应立即依法开展刑事立案审查,在3日内将涉企刑事案件立案决定备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检察机关应当指派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实质审查后出具明确、必要、可行的书面引导侦查意见。双方在刑事诉讼全流程应加强衔接配合,及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涉企“四类人员”(投资者、经营者、管理者、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时,应说明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并移送相应证据。在案件办理中,双方应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导涉罪企业和犯罪嫌疑人退赃退赔、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生态补偿等。
《工作指引》要求,要慎用财产强制措施,慎重对企业资产采取查封、扣押、扣留等措施,严格区分财产类型,严禁在立案前或者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要建立“久挂未结”案件清理督办、挂账销号制度和长效监督机制,依托政法协同平台对受理的案件统一标注、快速流转、优先办理、重点监督、快侦快结,防止“久侦不结”或“疑案从挂”。
原文链接:https://www.gszfw.gov.cn/Show/407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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