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岩,男,汉族,199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朝阳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十二德堡镇司法所及羊角沟镇司法所职员。
2018年某月的一天,张岩带着妻子和女儿回双庙村看望父母。当天下午5时许,正当张岩一家人团聚之时,和张岩从小玩到大的村民李某与邻居朱某因经济纠纷发生口角,李某当场杀死朱某。李某转身又冲向围观村民孟某,当场将孟某杀死。孟某倒地后,闻讯赶来的李某妻子抢下了李某手中的凶器。
可是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李某一路狂奔到与张岩父母家仅一户之隔的王某家继续行凶。当时,张岩冲出去看到“李某和王某满身是血,王某正颤颤巍巍地抓着李某的手,显然快支撑不住了。”
“你啥时候回来的?”这是李某看到张岩时说的第一句话。张岩回答:“我刚到家不大一会儿。”随后,张岩趁李某不备便将他手中的凶器夺了下来,并把李某拽到院内,张岩母亲立即把王某带到安全地带。
“我烟抽没了,给我拿根烟。没有?我摸摸!”随后,张岩顺势制服李某,在未发现其身上还有凶器后,开始通过与其谈话拖延时间,等待警方的到来。
可是,就在二人谈话期间,危险再次降临。李某突然一瞪眼,向院内放置的镰刀冲去,张岩反手一把抓住李某,狠狠地将其控制在地。就在这时,张岩的耳边传来了警笛声,两名民警赶到后将李某带上警车。
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张岩的家人回忆起这件事都心有余悸。张岩表示,当时并没有想太多,就觉得应该马上将危险降到最低,不然还会有更多人受到伤害。
2018年8月,朝阳市喀左县人民政府授予张岩同志“喀左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2018年11月,朝阳市人民政府授予张岩同志“朝阳市见义勇为模范”称号;2024年7月,辽宁省人民政府授予张岩同志“辽宁省见义勇为英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