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仁彪,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湖南省纪委监委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党支部纪检委员。1996年6月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并作为优秀大学生选调到基层公安机关工作。2002年从益阳市公安局遴选到省公安厅,先后在国保总队、公安部驻香港中联办警务联络部、厅纪委(监察室)工作。近年来先后获评“湖南省优秀人民警察”、“优秀公务员”荣誉,记嘉奖4次,立个人三等功2次、二等功1次。
一、勤学践悟,政治素质好。
戴仁彪同志大学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作为一名31年党龄的老党员,理想信念坚定。
他注重政治学习,坚持不懈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好用活“学习强国”强化理论武装。在党内集中性学习教育和公安机关教育整顿中,通过支部集中学和个人自学以及讲党课、交流发言、撰写心得体会、廉政家书等方式,真学真信,知行合一,在思想上政治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他注重锤炼党性,学用结合,不断提升政治能力,努力用党的科学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并推动工作。平时关注时事新闻,关心国内外大事,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真抓实干,岗位履职好。
戴仁彪同志分管执纪审查调查业务,把职业当事业,化压力为动力,长期全身心扑在工作上。勇挑重担、啃硬骨头,攻坚克难,担当务实,尽责履职,做出积极贡献。驻厅纪检监察组连年获评省纪委监委系统“先进集体”。
落实“一岗双责”。落实以副组长及支部纪检委员双重身份职责,坚持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所有工作均严格按程序请示报告。落实“一岗双责”,推动队伍业务、思想政治工作齐头并进。严格监督执纪。他克服干部经常被抽调、人手严重短缺的困难,科学统筹,以案件查办为抓手,每年立案查处数在省纪委39个派驻组名列前茅。在执纪审查工作中,较真碰硬又不失灵活性,力求政治、纪法、社会效果三统一。牵头负责省纪委部署的“一人多证”、扫黑除恶、“两带头五整治”等专项工作,并担任医保、养老领域腐败问题两个省级督导组副组长到市县开展专项整治,均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三、严格自律,作风品行好。
纪检监察工作辛苦、清苦,不是谁都愿意干也不是谁都干得好的。戴仁彪同志为人坦诚性格率直,处事光明磊落,作风严谨务实,生活简单朴素。
他严守廉洁纪律。执纪先知纪、律人先律己,带头做到清正廉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省纪委监委12项负面清单规定,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八小时外保持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净化社交圈、朋友圈。从不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谋取任何私利。
他注重言传身教,涵养家教家风。秉持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美德,坚持以读书、工作为乐。节假日经常带家人到毛泽东、曾国藩、胡适等红色场馆参观学习并制作短视频,培育良好家风。业余时间陪伴小孩自学法律,父子双双通过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
四、团结共事,群众口碑好。
在分管部门营造和谐共处、团结共事的氛围,增强集体荣誉感,保持想事干事的进取状态。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等制度,强化支部建设,抓优带强队伍。驻厅纪检监察组党支部获评省公安厅“四强”党支部。
他注重寓管理于服务,不定期找各处负责人和干部谈心谈话,疏导情绪,掌握动态,化解分歧。虚心听取不同意见,诚恳接受监督并整改。热心帮助解决同事的实际困难,倡导大家坦诚相待、互帮互爱。
他注重通过调研推动解决问题,深入高警局基层支队、大队了解实情,率队赴江苏考察公安大监督格局建设,调研厅属企业现状并提出风险防控措施等。参加巡视期间多次明察暗访,着力推动省内高速测速罚款等事关群众利益执法问题的立行立改,及时出台八项举措,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