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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桦甸警方连续救助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发布时间:2024-08-24 来源: 吉林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

  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

  桦甸市公安局

  打击惩治与普法宣传两手齐抓

  警民联手多次救助野生动物

  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

  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鸭妈鸭宝”身陷地笼网 民警及时救助脱困

  近日,苏密沟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在一条捕鱼使用的地笼网内,有1只成年野鸭和7只野鸭幼崽。民警立即开展救助,将这8只野鸭从地笼网中救助出来。

  民警对这8只野鸭的身体进行了初步检查,未发现明显的外伤痕迹,只因在地笼网中被困时间较长,导致精神状态不佳。后经林业部门野生动物救助站工作人员鉴定,该鸭属鸟纲、雁形目、鸭科的绿头鸭,俗称野鸭,已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民警经观察无恙后,已将这8只绿头鸭放归大自然。

  “大鸟” 迷途闯进居民家,警民合力暖心救助

  日前,桦甸市民孙先生在自家门市房内,发现了一只“大鸟”,随后便向启新派出所报警。在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这只闯入室内的“大鸟”是已被列入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的绿头鸭。它似乎因为夜晚视线不明而迷失方向后,意外闯入居民家中。

  民警对这只成年绿头鸭进行了初步的体检,确认其体表无外伤,活动能力正常。在经咨询林业部门后,已将这只成年绿头鸭送往靠近其自然栖息地的地点进行放生。

  警方提示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野生动物数量逐年增加,广大群众如遇到野生动物受伤、落单的情况,立即联系公安机关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确保野生动物得到科学有效的救助。

  “三有”保护动物即

  有益的野生动物

  有重要经济价值的野生动物

  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

  大家知道了吗


原文链接:http://gat.jl.gov.cn/zwgk/yjgl/202408/t20240822_89667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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