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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帮助企业解难题、谋发展、促新生……他们下足司法“硬功夫”

发布时间:2024-08-24 来源: 中国长安网 作者:佚名

  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4号的中国法院博物馆,收藏着新中国第一柄法槌。这柄“中国大陆第一槌”,来自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花梨木刻就的獬豸兽头,雕饰有麦穗和齿轮的手柄。细细观察这精妙的设计,仿佛能感受到,来自经济特区的海风,伴着当年“第一槌”那清脆响亮的回响,跨越山海,扑面而来。

  厦门,这个先行先试的经济“试验田”,有着强劲跃动的高质量发展脉搏,也有着锐意创新、敢于开拓的司法基因。

  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治化营商环境,离不开司法保驾护航。新时代新征程,怎样高效帮助企业解难题、谋发展、促新生?怎样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厦门法院创新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司法服务,书写了司法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答卷。

  如何更好帮助企业实现重生?

  ——从“协作”中找答案

  夏夜,厦门鹭江道的建筑开始“灯光秀”,照亮了船只频繁往来的海面。其中,高达339.88米的厦门绿发新时代广场,尤为引人注目。其玻璃幕墙上闪耀着白鹭展翅的光点,创意十足。

  谁曾想,这栋“福建第一高楼”竟曾经是著名的“烂尾楼”。2020年7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项目开发商破产清算案,4个月后,项目资产顺利拍卖并移交,高楼重获新生。未来该项目投运后,预计每年将创造税收10亿元,解决就业岗位3500余个。

  在“福建第一高楼”进入破产程序后,2020年8月,厦门中院成立厦门破产法庭,集中管辖全市企业破产案件。法庭成立以来,陆续审结包括“福建第一高楼”破产案在内的一批示范性案件,化解债务980亿元人民币,盘活土地资源98万平方米。

  

  法官到“烂尾楼”现场查看

  企业破产处置事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环节。

  前不久,厦门中院依法裁定批准深交所退市公司当代东方公司破产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有效化解债务10亿元,充分保障1.5万名中小投资者权益。原本在主营业务板块失去竞争力、严重缺乏重整价值的企业,在数字科技的赛道上得以重获生机。

  “在法官的专业指导下,我们对重整计划不断进行调整修改,最终和投资人、债权人达成了完美平衡,同时案件涉及的1.5万名中小股民,没有一人提起诉讼。”当代东方公司破产管理人、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秀琴说。

  

  厦门中院依法裁定批准当代东方公司破产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有效化解债务10亿元

  何以高质效加强破产审判、助力企业重生?

  “集约高效的破产案件智能辅助系统、畅通便利的常态化工作联系机制、切实可行的破产事务工作指引,还有能够提质增效的破产事务公共中心、跨境破产司法协助平台……”作为企业破产事务深入参与者,厦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白伟冰对厦门破产法庭成立以来创设的各项协作机制如数家珍。

  由于破产案件涉及事项多、影响面广,往往需要面对复杂问题甚至尖锐矛盾,因此,破产案件的顺利推进离不开各方合力。

  

  数字化驱动帮助破产审判跑出了“厦门速度”

  今年7月6日,第五届东南破产法论坛在厦门召开。全国破产法权威专家学者和实务界的代表济济一堂,深入研究和探讨破产前沿问题。在“破产审判实务圆桌对话”环节,主持人、厦门破产法庭庭长王欣欣仔细聆听着与会嘉宾关于“府院联动实质化运行机制”的发言。

  怎样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效能?如何才能做到“实质化”?

  厦门中院率先行动,早在厦门破产法庭诞生的次年7月,便成立厦门破产公共事务中心,聚合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工商联等部门资源力量,实现破产事务办理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

  

  厦门中院联合市政府挂牌成立实质化运行的破产事务工作专班

  为了进一步解决破产事务沟通分散问题,去年12月,厦门中院联合市政府挂牌成立实质化运行的破产事务工作专班,构建起更为系统、专业、规范的破产事务府院联动新机制。

  “为什么能称为‘实质化’?因为组长由常务副市长挂帅,组员涵盖了所有涉及破产事务的政府部门分管领导,同时明确了各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能和权责清单。”王欣欣介绍道,“专班机制运行以来,已经解决了十几个破产事务中的难题。”

  如何保护好创新发展的动力?

  ——从“东方智慧”中找答案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为厦门外向型经济带来了新动能,也为厦门法院带来了打造涉外商事海事争端“优选地”的课题。如何更加公正、高效、便捷、经济地化解涉外商事海事纠纷?

  今年4月,某外籍商船与中方船舶在福建罗源水域发生碰撞。由于双方难以就和解金额达成一致,船上承运货物迫切需要运往下一港口,外轮方主动找到厦门海事法院国际海事纠纷诉调对接中心,请求提前介入协调。

  该中心在收到调解请求当日,第一时间协调海上交通事故纠纷(福州)多元化解中心组织事故双方进行调解。3个多小时后,事故双方顺利签署和解协议。

  

  厦门海事法院采用“委派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妥善处理一起跨地域涉港海上人身损害纠纷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船舶碰撞、共同海损类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一年内审结。走诉讼程序费时费力,所以对于当事人来说,调解往往是更加高效便捷的解决办法。”厦门海事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去年9月,厦门海事法院发展“海上枫桥经验”,挂牌成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海事纠纷诉调对接中心”,集聚法院、涉海行政单位和民间调解组织的资源,形成融合法治、专业和社会力量的海域治理共同体。相关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厦门海事法院受理案件1468件,同比下降8.62%,诉前调解案件同比增长近30%。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外国当事人选择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为适应涉外民商事诉讼实践需要,2023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涉外编增加协议管辖条款。根据规定,涉外案件无论争议发生地点是否在中国领域内,当事人都可以协议选择由中国法院管辖。

  

  涉案企业负责人专程来到厦门国际商事法庭送上锦旗

  今年4月,厦门国际商事法庭推出中英文版协议管辖示范条款,为国际商事主体在签订协议时选择厦门国际商事法庭管辖提供示范和指引。

  “事前约定得越仔细、越明确,法院审理时就会越高效、越便捷。”厦门国际商事法庭庭长翟伟坤说,“示范条款考虑到了方方面面,是目前国际上相对完善的系统条款。商事合同直接植入示范条款,可以大大提高合规化水平,预防相关纠纷发生。假如之后发生争议,这些条款不仅明确了送达方式、准据法等细则,还提供了纠纷多元化解的选择,体现了中国特色、‘东方智慧’。”

  翟伟坤所说的“中国特色”体现在示范条款第三条。根据相关内容,约定厦门国际商事法庭管辖的争议各方当事人,可以在海丝中央法务区“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自愿选择仲裁、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

  

  厦门国际商事法庭开庭审理首起备用信用证临时止付案

  “一旦来到厦门国际商事法庭,除了专业化审判,我们也可以引导当事人选择对他们最有利的纠纷解决方法,比如调解、仲裁。”翟伟坤说,一站式、多元化、协同性的诉求反馈和纠纷解决渠道,是协议由厦门法院管辖涉外纠纷的突出优势。他相信,随着企业之间贸易交流的深入开展,中国司法平等保护、高效保护的名声,一定会越传越远、越传越广……

  夜幕降临,厦门的集装箱码头灯火通明。岸边桥吊、龙门吊高高矗立,大型货运船舶停靠在泊位,等待下一次破浪远航。

  今年盛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图景。新时代的法治征途上,厦门法院将深入领会全会的重大意义,凝心聚力、锐意进取,迎接每一个挑战,拥抱每一个机遇,为这座城市的经济腾飞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为书写更加辉煌的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司法智慧。


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49/2024-08/23/content_127421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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