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凤凰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企业间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某旅游公司经营开发的项目位于凤凰古城景区黄金地段,受各种因素影响出现经营困难,无力偿还某建筑公司5200余万元工程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综合研判,认为某旅游公司仍具备发展潜力,为更好维护企业发展和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裁定将某旅游公司名下48套不动产作价5184万余元交付某建筑公司抵债,剩余款项通过扣留提取某旅游公司名下商铺应收租金的方式履行。据悉,凤凰法院将善意文明理念贯穿执行全过程,今年以来,该院已对178起涉企执行案件进行善意执行,执行标的额超8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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