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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非法造枪!尧某某被刑拘

发布时间:2024-08-24 来源: 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非法制造枪支

  逾越了法律红线

  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近日

  赣州市安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

  在工作中获取了一条涉枪线索

  塘村乡居民尧某某

  疑似有在网上购买枪支配件

  私下进行线下组装的行为

  

  大队立即联合塘村派出所

  展开缜密侦查

  通过大量摸排、调查工作

  在获悉尧某某的准确位置后

  民警迅速出击

  在其家中将尧某某抓获归案

  并当场缴获枪支1把

  射钉弹510发、枪支部件若干

  

  经鉴定

  尧某某持有的枪支

  系火药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

  其余为枪支散件

  

  经讯问,尧某某交代

  其是枪械爱好者,喜欢射击的感觉

  在网络上看到很多枪支拆解的视频后

  便“跃跃欲试”

  从2024年3月开始

  多次从网络上购买

  组装枪支的配件并邮寄到家

  自行改造加工拼装成

  利用火药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

  

  目前

  尧某某因涉嫌非法制造枪支

  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十三条:国家对枪支的制造、配售实行特别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制造、买卖枪支。

  警方严厉打击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行为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

  如果发现有人制造、贩卖

  或者持有枪支弹药

  请及时向110进行反映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822/20240822593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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