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了这么多年的超市,居然不知道原来红牛、东鹏这类带有‘蓝帽子’标识的保健饮料不能和其他普通饮料混放。真是太感谢检察官能指出本店的错误做法,我们一定积极整改,给保健饮料规范‘安家’。”商超老板诚恳的表示。 据了解,近日该院开展保健食品公益诉讼监督活动,检察干警深入辖区内商超进行摸排,发现部分商超将印有“蓝帽子”标识的功能性饮料与普通饮料混放在一起,还有部分商超不具备保健食品售卖资质却在外卖平台售卖,对群众的健康安全造成隐患。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消费市场秩序,该院立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推动保健食品规范销售,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