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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执行以人为本 和解结果双方皆赞

发布时间:2024-08-24 来源: 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谢谢执行法官,这下我们都舒心了!”8月16日,贵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秉持善意执行和“如我在执”理念,人性化执行和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执行效果。

  据悉,被执行人杜某从申请人张某处购买建材后拖欠货款。张某为追讨货款起诉杜某,经法院调处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杜某在约定期限内一次性向张某付清所欠货款7万元。调解协议生效后,杜某仅向张某兑付1万元,剩余6万元货款一直未予履行。经催讨无效后,张某申请强制执行。受案后,执行团队依法冻结了杜某的银行账户并对其耐心释法明理,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经全面财产查控后,执行团队发现杜某名下仅有两台车辆可供执行,而其一家因工作和生活等原因日常需使用该两台车辆,同时申请人张某提出在杜某提供担保物的前提下方可接受和解。针对杜某经济紧张,无法一次性付清该案执行款的现状,执行团队结合办案经验和双方诉求,采用以人为本的原则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根据实际情况,执行团队向双方提出:可由法院活封杜某名下的两台车辆作为担保(允许杜某一家继续使用),若杜某未遵约还款,则申请人张某随时有权向法院申请依法处置杜某名下车辆。

  经多次积极调处,双方均对执行团队建议的和解方案表示认可。16日下午,双方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签订执行和解协议,杜某当场向张某先行兑付1万元,剩余5万元执行款分期付清,法院保持对杜某名下两台车辆的查封措施直至其履行完毕。案结事了后,对和解结果均感满意的杜某和张某一致为执行法官点赞。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820/20240820593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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