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文化遗存是一个地方历史文化的载体和符号,也是其内涵、品质、特色的重要标志。近年来,黎城县人民法院积极作为,坚持能动履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对红色资源独特的保护作用,聚焦“五个保障”,为红色资源保护筑牢安全防线。
阵地保障筑牢堡垒
黎城县位于太行山腹地,是太行山区最早的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经普查,全县有各类红色资源千余处,被誉为“没有围墙的抗战博物馆”,红色遗址多数分布于崇山峻岭之中,管理维护的难度较大。
为此,黎城法院党组积极与县委宣传部沟通协调,争取各方支持。7月1日,在县文化和旅游局挂牌设立红色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在黄崖洞景区、冀南银行旧址等处挂牌设立红色资源司法保护站;8月14日,在全县8个镇依托文化工作站设立红色资源司法保护联络室。目前,黎城县初步建成了以在县文旅局设立的红色资源司法保护基地为龙头,以在黄崖洞革命纪念地等重要的红色革命遗址设立的红色资源司法保护工作站点为支撑,以在各镇文化部门设立的红色资源司法保护联络室为纽带的工作阵地。
制度保障提升效能
红色资源司法保护工作点多面广,纷繁复杂,仅仅依靠法院一家的力量是不行的,必须运用科学的机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黎城法院联合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局印发《关于开展红色资源司法保护工作的方案》,制定信息通报和联席会议制度,对红色资源进行分级分类登记造册,建立红色资源司法保护名录。同时,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联动机制,推动文保综合治理,为红色资源保护工作筑牢强有力的法治屏障。
队伍保障汇聚合力
建设一支优秀的工作队伍,是实现红色资源司法保护的关键。
黎城法院联合各相关部门成立红色资源司法保护工作领导组,建立以县人民法院、县文旅局、文物局相关工作人员及其各镇文化工作站、文保单位工作人员为主力的红色资源司法保护队伍。
与此同时,全县完善红色资源保护队伍名册,明确了县法院、县文旅局及镇文化工作站、县文物局及镇(村)文保单位在红色资源保护中的工作职责。
活动保障凝聚动能
发动更多力量参与到红色资源保护中来,黎城法院进一步延伸司法职能,与县文旅局探索联动方式,在“七一”建党节、“八一”建军节等重大节日和时间节点,采取发放宣传资料、设置现场咨询点、宣传展板等形式进行宣传,形成宣传合力。
今年8月15日是第二个全国生态日,黎城法院在西井镇下寨村抗日三周年纪念塔红色文化遗址发出首个红色资源司法保护令,向广大群众宣传红色资源保护的重要意义,警示人们尊重革命烈士,缅怀革命前辈,关心爱护文物,让更多看不见的红色资源得到保护,让红色资源“活”起来,让红色基因、红色血脉代代相传。
审判保障夯实基石
强化审判,做好指导,高质量办好红色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一批案件”。黎城法院严厉打击破坏红色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妥善解决红色资源保护、开发、利用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黄崖洞红色旅游景区在扩建过程中因占用村民土地发生纠纷,被村民起诉至法院。承办法官现场办案,认真丈量面积,广泛调查取证,仅用一天时间就查明案情,办结案件。据统计,黎城法院去年至今快速审结该方面纠纷6起,为红色资源的开发发展贡献了法院智慧和力量。
新时代、新起点、新征程。黎城法院将始终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红色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力争做出样本、创出特色,打造一体化保护的桥头堡、排头兵,为全省法院提供成功经验。
来源:山西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