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省司法厅召开党委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常委会会议、全省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全省依法治省工作推进会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精神,研究省厅贯彻落实意见。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对经济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坚定做好经济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不断增强以高质量法治护航广东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围绕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发挥职能作用,以实实在在的实际行动和具体成效,把“经济大省要真正挑起大梁”的政治责任扛稳扛牢。要加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法治保障,坚持立改废并举,加快广东省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促进条例、促进产业有序转移条例、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等立法进程,深入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法规规章政策清理工作,推动不断健全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大力发展生产性法律服务,促进科创领域法律服务供需有效对接,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高品质法律服务供给。要深入推进涉外法治建设,健全涉外法治工作相关制度机制,不断完善“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平急结合、一体推进”的涉外法治大协同工作格局;组织研究拿出更多务实管用、解燃眉之急、能长远应对的涉外法治服务产品;持续深化粤港澳法律服务规则机制“软联通”,打造更多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广东涉外法治品牌,为广东构筑高水平对外开放新优势注入强劲法治动能。要坚决打好“百千万工程”法治协同仗,进一步抓紧做实法治建设结对帮扶提升工作,加强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深入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培育推出更多新时代广东调解工作法,更好发挥法治在基层治理、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中的作用。要严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立足政府法律顾问职责,加强合法性审查、法律风险分析研判等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公证、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等作用,及时就地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细之又细做好司法行政领域各方面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做好全系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培训工作,全面深化全省法治领域和司法行政改革,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依法治省工作推进会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找准切入点、突破口,有针对性地拿出实招硬招,全面推进广东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同配合、衔接联动,形成强大合力,扎扎实实地推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向纵深推进。要动态调整完善工作举措,紧盯重点任务、紧扣问题短板、紧抓时间节点,坚定不移实现全年工作目标。要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持之以恒抓好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不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效,营造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