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有效的执法合作,缅甸执法部门一次性向我们移交了白所成等10名重大电诈头目,目前已累计抓获缅北涉诈犯罪嫌疑人5万多名。”8月27日,记者从国新办“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公安机关启动“金三角”地区涉我犯罪联合打击整治行动,与老挝、柬埔寨、泰国等国家执法部门开展联合严打跨国犯罪专项行动,严惩各类涉我跨国犯罪。
近年来,公安机关积极践行全球安全倡议,加大与世界各国执法部门的合作力度,与外国执法部门建立了一系列合作机制,开展了一系列打击跨国犯罪联合行动,强化我海外利益保护,坚决维护我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同时,向世界各国提出一系列安全治理新理念新主张,分享“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成就经验,积极参与全球公共安全治理。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深化安全领域国际执法合作,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合法权益。据介绍,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从加大合作力度、打击力度、保护力度及积极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等四个方面开展国际执法合作。
针对群众深恶痛绝的网络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突出跨国犯罪,以及发生在境外的涉我绑架、杀人、涉黑涉恶等恶性犯罪,公安机关将与有关国家执法部门加强案件协查、证据交换、缉捕遣返犯罪嫌疑人等务实合作,充分利用国际刑警组织打击跨国犯罪方面的资源优势,始终保持对各类涉我跨国犯罪严打高压态势。
“加大保护力度,全力协调外国执法部门加大力度,依法强化对我海外机构、人员和利益的保护。”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说,针对中国游客相对集中的欧洲国家,公安机关将继续与有关国家执法部门开展常态化联合巡逻。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中国在海外企业的安保培训和风险排查,提升海外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据介绍,公安机关还将全力推动与外国执法部门建立更加密切务实的双边执法合作关系,商签执法合作文件,设立联络热线,建立定期会晤机制,为全力打击跨国犯罪、保护我海外合法利益奠定坚实的合作基础。同时,建设性参与联合国、国际刑警组织、上合组织及区域性多边执法合作组织,积极参与全球公共安全治理,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