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飙车的、酒驾的,你们要干哈?全省交警严查交通违法再加码!

发布时间:2024-08-31 来源: 吉林省长安网 作者:佚名

  为深入开展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交通秩序安全、畅通,按照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总体部署要求,全省各地交警部门组织警力定点设卡+流动查缉,严格落实“白+黑”勤务模式,扎实开展重点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坚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8月19日7时50分许,吉林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丰满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从桦甸植林开往吉林市区的大客车涉嫌严重超员。接到举报后,民警迅速出警,在吉桦线10km处发现吉B5BXXX号营运客车,对其进行截停盘查。经盘查,该车核定载人51人,车上实载78人,超载50%以上,涉嫌严重超员。

随后民警及时对车上人员进行了转运,同时对驾驶人赵某兵及乘客进行警示教育,并依对驾驶人赵某兵作出罚款2000元记12分的行政处罚。因其涉嫌危险驾驶罪,嫌疑人赵某兵已被刑事拘留。


近日,伊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执勤民警在巡逻时,突然听到一阵刺耳的轰鸣声,只见一辆电动趴赛如脱缰的野马,在城区道路上疯狂疾驰,一路狂飙炸街。执勤民警迅速展开行动,最终在西门广场附近成功将其拦截。经检查,该车辆竟然无正规手续,全车均是拼装而成,其时速更是高达约 110km/h,存在极大道路安全隐患。

经调查,驾驶人吴某某称车辆是从朋友孙某处借来的,民警随即传唤孙某,孙某对拼装车辆的行为供认不讳,表示车辆框架是在网上购买,其他如电机、遥控器等配件则是单个购买后自行组装。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吴某某依法进行罚款处罚,并扣留了车辆。对车辆提供者孙某,因其非法拼装和改装车辆,依法对其处以罚款。   


8月12日10时许,东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辖区内开展查酒驾行动时,发现一辆摩托车驾驶人车行为异常,执勤警力立即上前将车拦停,对其进行检查。

经呼吸式酒精测试,该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浓度为42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经进一步调查,该名驾驶人还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依法进一步办理中。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成为大家烂熟于心的一句话。但在实际生活中,却总有人心怀侥幸不听劝,进行酒驾或醉驾。近日,松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南大队一中队执勤民警在松原大路出城附近设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时,发现一人驾驶小型汽车行进路线异常,对其拦截后发现其曹某为酒后驾驶。

民警随后对曹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2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现场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8月19日14时许,大安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安广公路中队执勤民警巡逻时,发现一辆红色小轿车在距离巡逻警车100米的地方突然靠边停车。民警觉得可疑,上前进行例行检查,驾驶员谎称没有随身携带驾驶证,经核查,驾驶员李某杰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李某杰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营运客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扣留机动车。


近日,龙井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发区中队民警在龙门桥附近路段对一辆越野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车人刘某神情紧张,车内还散发出酒精的味道,有酒后驾驶的嫌疑。

民警当即对他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该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浓度为5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刘某讲,当晚和朋友喝完酒后,想回自己经营的店铺休息,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结果被交警查了个正着。民警依法对其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近日,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德惠分局巡逻二大队民警在德惠收费站口执勤时,发现一辆载货明显超长、超宽的重型自卸货车,存在安全隐患,于是民警将其拦截下来进行检查。

经检查发现,该车核载3人,实载4人,超员1人。同时该车载货长度、宽度已经超过相关法律规定的限度。据货车驾驶人曹某称,他们一行人拉着货物到德惠市内,想着车上的货物较多,为了方便装卸,便心存侥幸多载了一人。民警对驾驶人曹某超长、超宽运输和超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他消除违法状态,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原文链接:http://www.jlpeace.gov.cn/jlscaw/pajs/202408/c5a85c141dbc4f699291bd6b7684cbc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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