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7月,江西省人大常委会首次以地方立法形式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并在全省启动“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以来,龙南市检察院围绕“为百姓健康筑牢防线”、“守住耕地红线”和“守牢生态安全底线”三大活动主题,成功办理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件39件。其中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履职16件,磋商促进整改17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索赔6件。所办案件中,有1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6件评选为赣州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升监督办案质效 该院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刑事犯罪的同时,督促行政监管部门加强生态保护执法检查,并支持、协助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索赔工作,守护“山水龙城”的绿色发展。 在涉企案件处理上,秉承审慎原则,力求最大限度减少对涉案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通过“检察护企”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针对轻微违法的商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轻罚或免罚建议,营造了公正、和谐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该院还积极回应民生关切,通过高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切实守护群众的美好生活,“检护民生”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2022年以来,持续开展城乡环境整治专项监督活动,有效提升城乡居民人居环境和生活品质。 围绕检察高质量发展,不断探索公益保护新途径 该院加强公益诉讼检察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的联动,推动完善多元化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承担机制,为公益保驾护航。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案件中,创新采用登报道歉、劳务代偿等方式承担责任,确保“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得到有效落实。同时加大适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力度,严惩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诉请法院判除惩罚性赔偿金并公开赔礼道歉。 此外,该院还通过“检察建议+社会治理+调研报告”的办案模式,深化公益损害问题源头治理。办理耕地保护系列案中,结合办案深入调查分析,研究提出针对性建议,形成调研报告并得到当地党委、政府领导高度评价。 围绕检察制度改革,不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该院加强了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多领域的协作,与林业、水利等部门签署协作机制文件10份,健全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同时,推动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落实落细,当地人大常委会将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纳入人大工作评议内容,提高了检察监督办案质效和社会影响力。 展望未来,龙南市检察院将继续守牢公益保护初心,围绕“守牢生态安全底线”主题,加大工作办案力度,提升案件质量和监督效果,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的督促、协调与促进作用,切实为社会公共利益、民生福祉提供更坚实的法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