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人民检查 > 因151箱“茅台”,他被捕入狱

因151箱“茅台”,他被捕入狱

发布时间:2024-08-31 来源: 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茅台酒作为国内高端白酒,一直以来多为国人所追捧,但由于价格较高,让部分人群望而却步。而近日,奉新县人民检察院就对一起销售假冒茅台酒的案件提起公诉。

  2022年10月,老王在刷“抖音”时结识了“卖酒代理”小谭,在互动中,老王逐渐对卖酒获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遂添加了小谭的微信好友以便后期交流。同年11月至次年6月,老王在明知小谭出售的茅台酒为假冒商品的情况下,依然分多次从其处购进假冒茅台酒一百余箱。除满足自己及家人自用外,老王还将大多数“茅台”售卖给他人,获利8万余元,严重扰乱了当地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后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老王所售茅台系列酒均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所售商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产品。

  该院承办检察官在办理该案期间发现,相关部门在监管烟酒类商户方面存在监督不足的情况,遂向主管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日常监督、强化协同配合并积极开展警示教育,避免再次出现此类情况。2024年7月,主管部门就此作出了书面回复,采纳了我院建议并表示将强化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直以来,奉新县人民检察院在不断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同时,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法律手段和职能,进一步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从实处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为持续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开展和落实提供强大司法力量。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828/202408285948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