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江是江西的母亲河,对江西的社会经济发展和文化传承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章贡区作为赣江源头的所在地,是章江和贡水的汇合处,被誉为“千里赣江第一城”。为守护赣江源头“三江口”水域生态环境,推动“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走深走实,近日,赣州章贡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联合区河长办、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共同乘船在赣江支流和干流开展巡河活动,实地查看了流域内河道环境卫生、河流水质、沿岸生态保护等情况,对是否存在非法排污、非法捕捞、堆放倾倒固体废弃物阻塞河道等问题进行重点巡查,共同助力赣江源头“三江口”水域河畅水清。 2024年以来,赣江干流被确定为禁捕水域,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为有效打击使用禁用渔具从事非法捕捞活动行为,该院在开展联合巡河前,还专程联合区市监局、区农业农村局对城区的多家渔网渔具销售门店就开展联合调查活动,重点调查否存在销售禁用渔具的行为,并向商家宣传渔业及渔网渔具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醒不得违法经营,切实强化源头治理。 作为赣江的重要支流,章江贯穿章贡区的新、老城区,见证了章贡区的千年发展历程。在章贡区区域内,共有4条溪河汇入章江,这4条溪河的水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影响着章江水域生态。“龙下溪是章江的一条支流,溪河上游建有龙下水库,总库容147万m³,案涉地点位于水库下游。这里曾建有一处横跨河堤两岸的建筑物,商家在里面从事农家乐业务。”今年8月初,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组织“益心为公”志愿者对一起涉水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活动时介绍到。该院在办理该案时发现,该建筑物未经批准,属于违法建筑,搭建在河道之上存在妨碍行洪的问题,同时,在建筑物内开展农家乐活动还具有污染河流的隐患。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该院依法向有关行政职能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整改。经“回头看”发现,案涉违法建筑物已拆除,行洪隐患和污染隐患均得到有效消除。 近年来,该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通过检察履职督促有关行政职能单位清理河道“四乱”问题9.4公里,整治了非法占用河道种菜、搭建违章建筑、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推动了沿江企业、工业园区污水直排问题整改,切实解决了水生态破坏和水环境污染问题,为建设美丽中国“章贡样板”贡献了检察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