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非机动车驾驶人注意
9月1日起不戴头盔要罚款
成都市非机动车日均出行量超1000万人次。如何规范非机动车通行秩序?8月28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根据《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将于9月1日起对非机动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骑车玩手机”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据了解,6月1日起,新修订的《条例》开始正式实施,其中对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戴头盔、逆行等违法行为作出了规范。自《条例》实施以来,前三个月,成都交警主要以宣传劝导为主,加强释法说理、突出教育纠正,有效提高市民安全意识。成都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前三个月的观察,发现驾驶人驾驶非机动车不戴头盔、在机动车道行驶、逆行等现象较为突出。
根据《条例》规定,针对驾驶非机动车不戴头盔、逆行、手持接打电话、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于9月1日起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警告或5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营造安全畅通交通环境,成都交警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并对部分违法驾驶人进行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文明规范出行。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