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
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袁古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宏伟蓝图,发出了向改革广度和深度进军的伟大号令。全会把“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内容,并用两个专章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作出部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再提升、平安中国建设的再升级,为政法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广东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改革是广东最鲜明的标识。全省政法系统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锚定全会部署的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广东平安广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牢牢把握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的正确方向。改革是全新的探索,是开创性的事业。前进道路上,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体悟这一重要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科学运用“六个坚持”的重大原则,处理好守正与创新、改革与法治、发展和安全等关系,使政法工作更好把握规律性、体现时代性、富有创造性。
一是处理好守正与创新的关系。政法工作现代化的探索就是一个在继承中发展、在守正中创新的历史过程。知常明变者赢,守正创新者进。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必须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守好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本和源、根和魂;必须发扬广东敢为人先、敢闯敢试的优良传统,在新起点上大力推进政法工作理念、思路、办法、举措、机制等方面创新。
二是处理好改革与法治的关系。改革和法治是“破”与“立”、“变”与“定”的辩证统一,改革的目标必须以推进法治的方式实现,法治的目标必须通过深化改革的路径达到。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共同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事业滚滚向前。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必须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既发挥法治规范和保障改革的作用,又通过改革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促进。
三是处理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国家安全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广东地处“两个前沿”,是第一经济大省、第一人口大省,各类风险挑战层出不穷。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必须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安全,全力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奋力书写“两大奇迹”广东新篇章。
二、深入推进法治领域改革,以法治之力护航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全会深刻指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并从立法、执法、司法、法治社会以及涉外法治等方面部署了5大项、36小项的具体改革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作为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广东积极探索创新、勇于攻坚克难,一系列改革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当前,法治领域改革步入深水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还有不少硬骨头、新问题。广东将在更高起点上接续深化改革,对明确属于中央事权的改革事项,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部署,争取率先取得试点突破;对其余改革任务,在省级层面主动作为,推动法治领域改革走在前列。
一是构建协同联动的改革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统筹作用。法治领域改革事关政法体制机制的重大调整和执法司法资源的重新配置,政治性、专业性都很强,必须立足党委政法委代表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定位,把握政治方向,协调解决堵点难点。充分发挥省委依法治省办协调作用。依法治省办必须立足“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落实”工作职责,进一步健全法治建设总体布局,在法治领域改革中展现更大作为。充分发挥省直政法单位主体作用。必须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把推进改革部署与本系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二是找准改革着力点和突破口。着力保障高质量发展。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着力促进公平正义。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促进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全面准确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执法司法救济保护制度。着力服务重大战略。围绕“一点两地”定位,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强化与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加快打造一流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一流的仲裁机构、一流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和涉外法治建设综合平台,加快把大湾区建设成为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
三、加快推动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行稳致远。全会把安全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求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保障国家长治久安。近年来,我省加快健全平安建设协调机制,率先出台平安建设条例,形成问题联治、风险联控、平安联创的工作局面,社会大局稳定持续巩固,人民群众安全感持续提升,平安中国建设考评获评“优秀”。我们将坚定信心决心,注重运用创新思维和改革办法,破解制约平安建设的问题短板,不断提升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工作能力水平,坚决守好国家安全“南大门”。
一是健全国家安全体系。推进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和专项工作机制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善国家安全工作支撑保障,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
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全面构建“1+6+N”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体系(综治中心+综合网格、法院、检察、公安、司法以及“粤平安”云平台+其他综治和社会力量),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纳入法治轨道,夯实安全稳定基层基础。
三是建设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涉枪涉爆和黄赌毒、盗抢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完善平安建设领导协调机制,优化完善平安广东建设考评体系。推进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强新时代见义勇为工作,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