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研讨会,听取关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办理情况、困难问题以及原因分析的汇报,分享心得体会、交流经验做法。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谈固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最高检关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优质高效化解了一大批长期甚至是十年以上未决的行政争议,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体现了很高的政治站位、体现了很深的民本情怀、体现了很强的担当意识、体现了很好的专业素养、体现了很浓的奉献精神。 谈固指出,大量行政争议产生的原因,主要源自五个方面:一是程序不规范;二是履职不公正;三是处理不及时;四是思想不重视;五是行为不廉洁。检察机关在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方面具有理念优势、职能优势、体制优势、方法优势、平台优势、时机优势等有利条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谈固强调,要通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稳妥处理诉讼监督案件中的各类社会矛盾,避免有解问题拖成老大难题。要抓好源头治理,争取各级领导重视,加强内外联动协作,努力做到抓早抓小,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充分尊重案涉当事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在全社会树立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检察机关在开展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中要做到“三忠”,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检察事业;要做到“三走”,走出案卷、走出检察机关、走出办公室开展亲历性调查、实质性调解、面对面沟通;要做到“三善”,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要做到“三于”,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 会议就下一阶段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全省各市州检察院和长沙、衡阳、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部分基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参会。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646843/94/1422777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