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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4-09-03 来源: 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为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高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着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8月29日,上犹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科体局、公安局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辖区内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专项检查及普法宣传。

  执法人员以销售烟酒的餐饮店、商超等经营主体为重点对象,仔细查看经营主体证照是否齐全,严格检查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类产品等违法行为,并向经营者宣讲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条款规定,要求各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宣传标语,营造未成年人保护全社会群防共治的良好氛围。

  上犹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902/20240902595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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