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禾县人民法院行廊法庭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线上调解,一日内成功化解借款合同、离婚、侵权三件纠纷,彰显了法院司法为民、高效办案的宗旨作风。 上午9时,行廊法庭庭长李学东组织调解张某诉曹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曹某于2023年向张某借款12500元,约定的还款期限届至,曹某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张某遂诉至法院。李学东及时开展诉前调解,通过电话沟通与双方敲定还款方案,后组织原被告通过多元调解小程序签订调解协议,曹某承诺于10月1日前一次性还清曹某全部借款。这对因借款而生芥蒂的好友在法官的开导下通过视频隔空“握手”言和。 上午10时,行廊法庭工作人员开始调解王某与雷某离婚纠纷一案。该案在诉前调解阶段,李学东已针对小孩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内容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在多元调解室,李学东在确定两个孩子由被告抚养,原告支付每个小孩每月500元的抚养费等主要内容后,继续从情理、法理角度开导原被告,促成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原、被告在多元调解平台签定离婚调解协议。 下午15时,行廊法庭组织调解原告陈某与被告雷某侵权纠纷一案。该案因一次交通事故而起,双方协商由被告赔偿原告4000元。由于被告仅支付了1000元,剩余赔偿款因两人产生小摩擦后,被告一直拖延未给付。在李学东的耐心调解下,被告消去怨气同意给付剩余赔偿款。在双方签署调解协议时,被告微信支付原告3000元,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嘉禾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践行“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办案理念,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减轻群众诉累。利用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开展立案、送达、调解、庭审等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快捷的司法服务,不断提高法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确保高质高效化解矛盾纠纷,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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