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热点聚焦 > 以案说法“荷为贵”

以案说法“荷为贵”

发布时间:2024-09-07 来源: 湖南长安网 作者:佚名

  “法官你要帮我评评理!老谢他不付给我租金,还把我推倒导致骨折,他至少要赔我5万元,还要把租金给我,不然我也要他骨折!”不久前,王某平对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花石人民法庭庭长熊嵘说道。

  原来,谢某军租赁了邻居王某平家前的一片闲置农田,专门种植莲蓬。今年王某平在催要2023年土地租金时,因为谢某军多次推脱,拒绝缴纳,于是出口大骂谢某军。一气之下,谢某军将王某平推倒在地上,造成王某平受伤(因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故提起民事诉讼)。

  

  法庭干警前往王某平家中。

  花石法庭与当地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联合村委会就该案开展了分析研判,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直未达成协议。为避免纠纷久拖不决,同时考虑到双方是几十年的邻居,法官决定将庭审“搬”至当事人家门口。

  

  庭审现场,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法理、析利弊。

  “现在开庭……”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8月28日,花石法庭在花石镇中华村荷塘边的巡回审判正式开庭。庭审中,办案法官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了解双方矛盾症结所在,从法理、情理等多方面为双方分析利弊关系。最终,被告承认自己的推搡行为有不当之处,愿意当即赔偿原告医药费,但是请求原告能宽限一段时间缴纳租金。

  “你们双方是否愿意进行法庭调解?”

  “愿意!我们世代都是邻居,关系一直都很好,骂老谢是我的不对,赔偿金我愿意减少。”王某平说道。

  “我愿意按老王的要求赔偿,谢谢法官专门来家里做工作!”正在与王某平握手言和的谢某军说。

  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法官当场制作并送达调解书。至此,这场巡回庭审圆满结束。

  

  法官在庭后开展普法宣传。

  之后,法官又趁热打铁,结合刚刚审结的案件,就婚姻、家庭等方面的问题向乡亲们进行了普法宣传,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646843/96/1423631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