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霞浦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顺利为霞浦两位60多岁老人化解一场延续20多年的借贷矛盾。
原告郑某花与被告郑某庄是堂嫂、堂小叔子关系,2002年,被告郑某庄以帮原告郑某花办理银行贷款为由,从郑某花的贷款7万元中借款3.6万元,并出具欠条载明借款相关事项。郑某庄借款后,郑某花屡次口头催讨,2013年还款1.5万元。而后的十多年间,郑某庄均以需看病为由,不偿还剩余欠款。郑某花考虑两人系亲戚关系未将事情闹僵。但在这十多年间,两人彼此心存芥蒂,两家关系也因借款矛盾尴尬不已。
今年5月,郑某花考虑自身年事已高,为避免日后两家继续为此事纠葛不已,遂将郑某庄起诉至霞浦法院。法院判决,被告郑某庄应偿还原告郑某花本金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郑某庄仍不主动履行债务,郑某花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期间,执行法官依法对郑某庄进行财产查控,并实地走访,了解到被执行人郑某庄确因生病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为彻底化解两位老人的矛盾,在申请人郑某花同意下,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和解协议,郑某庄偿还剩余本金和相应利息销。(潘定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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