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执行法官及申请人给予的体谅与信任,我一定会按时履约!”8月30日,贵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充分秉持“如我在执”和善意执行理念,人性化执行和解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取得良好执行引导效果。 据悉,被执行人赵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行驶时不慎碰撞申请人章某,造成章某身体多处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赵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为追索事故赔偿,章某随后起诉赵某,法院审理后依法支持了章某的索赔诉请。判决生效后,赵某拒不履行赔付义务,章某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团队调解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由赵某分期付清赔偿款。但其后赵某仅履行部分赔付义务,拒绝支付剩余赔偿款。经催讨无果后,章某于今年8月申请恢复执行。 为及时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受理执恢申请后,执行团队立即依法冻结了赵某的银行账户,同时多次直接传唤赵某并向其阐明执行政策和利害关系,明确告知消极避执的法律后果。经过法治宣教和多轮劝诫,赵某主动认错,但同时表示其日常以打零工为生收入十分有限,且其子女开学在即需交纳学费,请求宽限还款时间。反复核实赵某所言属实后,为避免影响其子女正常就读,执行团队在向申请人章某如实告知赵某的现实困难后,积极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协商,重点贴合赵某的现状主持商定双方均能接受的解纷方案。 在执行团队善意执行的触动和感化下,双方于30日下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赵某全力筹款后当场向章某先行兑付部分案款,其余执行款由赵某在约定期限内一次性付清,案件获得稳妥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