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主体身份到违纪违法事实,审查调查报告中的每一个事实都要有相应的证据支撑……”近日,沁阳市纪委监委召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案件质量评查反馈会,对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反馈。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以来,该市纪委监委树立“全周期管理”理念,坚持质效并重,通过案件审理室提前介入、严格标尺、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强化培训,构建起“标准明确+把关严格+整改到位”的案件质量闭环管控机制。
从移送审理到作出党纪处分,前后用时仅3天,这是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案件查办中,该市纪委监委跑出的“加速度”,而高质高效的结果来源于案件审理室采取的“超常规”措施。立案前,案件审理室提前介入,参与问题线索分析研判,确保立案有依有据;立案后,主动作为,明确取证要求,提高案件查办效率;移送审理后,对证据资料、定性量纪等全面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检验。
“我们对乡镇(街道)查办的案件也全部提级审核,提升基层案件质量水平。”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王元帅介绍,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中,对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查办的案件全面审理,统一评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梳理,形成正负面清单,及时反馈,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形成“一案一评查一反馈”的案件审理工作机制,确保每起案件质量过硬。
同时,注重强化后续整改提高和结果转化运用,通过召开培训会、案件质量评查集中反馈会等,对存在的共性问题、个性问题进行讲解,组织业务骨干“现场教学”,结合实际案例分享办案技能,推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执法能力提升,助力集中整治提质增效。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更要慎之又慎。”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强化案件审理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的“关口”“出口”“窗口”作用,以案件查办高质高效推动集中整治走深走实。(周欢欢 王元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