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热点聚焦 > 严禁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工作职责,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信访事项发生

严禁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工作职责,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信访事项发生

发布时间:2024-09-11 来源: 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五条分两款对此作出规定。

  第一款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处分。该款分项规定了四种情形,分别是:不按照规定受理、办理信访事项;对规模性集体访等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扩大;对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等建议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工作职责行为。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的规定,这里的“不按照规定受理、办理信访事项”,是指对属于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以及对事实清楚、符合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等。

  做好信访工作,对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全稳定具有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信访问题,有的是历史遗留的‘老大难’问题,有的是正在发生的现实问题,大多非常棘手。不管怎么难,我们都要想方设法去化解,不能躲着、拖着”。当前,信访问题预防化解、实质解决、信访事项受理、对信访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作出处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推动信访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到位。

  第二款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的规定,这里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是指超越或者滥用职权、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等,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拒不执行有权处理机关、单位作出的支持信访请求意见。这些行为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就属于本款规定的违纪行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应当严格规范履职,加强风险研判,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避免信访事项发生。

  (摘编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编写、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明读本》)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rdzx/2024/9/10/0e68c8a23d6e4ed69430a7df8780d2d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