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天津港分局交警支队关于新增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自9月20日起,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天津港分局交警支队拟启用新增涉及6条道路(路段)、30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此次新增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用于采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强化道路交通秩序静动态管理。
违法处罚标准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
点位明细
滨海天津港分局交警支队启用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明细
序号 | 点位具体位置 |
1 | 观澜路(新港八号路至北京道)路段 |
2 | 陕西道(欧洲路至观澜路)路段 |
3 | 宁夏道(欧洲路至观澜路)路段 |
4 | 嘉峪关道(欧洲路至观澜路)路段 |
5 | 延安道(亚洲路至欧洲路)路段 |
6 | 延安道(欧洲路至观澜路)路段 |
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滨海新区公安局天津港分局交警支队
2024年9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