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团队在涉企案件办理中秉持善意文明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护企、暖心安商,成功调解了一起专利权侵权纠纷案,妥善化解了双方企业的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件受理后,知识产权团队的法官了解到,V公司、V公司的上海子公司曾于2010年10月与朔州Z公司(后更名为朔州B公司)达成合作协议,约定共同合作从事厢斗、铲斗等系列产品的制造与销售。2013年V公司的上海子公司申请到一款实用新型专利和一款外观设计专利。2016年11月20日,V公司的上海子公司与朔州B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继续合作厢斗、铲斗等系列产品的制造与销售,约定合作期限3年,至2019年11月20日。后V公司的上海子公司将两项专利让与朔州V公司,2020年9月7日完成著录事项变更登记,朔州V公司正式取得上述两项专利权。2020年朔州B公司仍在使用该专利生产厢斗15台,其中,个别厢斗生产时间在朔州V公司取得专利权前,大部分则在专利权变更登记之后生产,15台厢斗合同销售价格共计1762.8万元。经查,朔州B公司实际获利不足百万。
知识产权审判团队的法官们认真研判案情,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针对当事人双方对于侵权事实并无争议、但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的情况,从法理、人情、契约精神等方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释法明理,经过多轮深入沟通和协商,各方当事人从不愿意调解到能够平静地坐在一起协商,分歧一点点缩小,直至达成一致意见,该案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
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每一起涉企纠纷的解决都是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经济发展的司法实践。该起涉企知识产权案件的成功化解,不仅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也为原、被告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后续继续合作创造了有力条件,切实起到“解法结”“解心结”“双赢多赢共赢”。
下一步,朔州法院将继续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立足本职工作,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积极回应企业司法需求,为辖区内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助力市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