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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儿子都愿意赡养老人,却被告上法庭……

发布时间:2024-09-11 来源: 山西长安网 作者:佚名

  近日,运城市新绛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成功化解了一起赡养纠纷,依法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也守护了家庭和谐。

  

  常某与其妻杨某今年都已80岁高龄,育有两子两女,二人常年与大儿子一家共同生活。但因老人的赡养问题,大儿子一家与二儿子一家产生矛盾,甚至大打出手,难以解决。后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双方就老人的赡养问题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每人赡养老人一年,一方在赡养老人期间,另一方支付赡养费一年10000元。但当老两口在大儿子家居住了一年,该由二儿子赡养时,两个儿子又产生了矛盾,导致老人的赡养再次出现问题。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常某与杨某将两个儿子诉至法院。

  收到案件后,调解员立即联系原被告询问情况。经过沟通了解到,大儿子与二儿子虽想法不同,但实际都愿意赡养老人,只是各家情况不同。此次二人产生矛盾,导致老人赡养出现问题,是因为二儿子无法给老人提供专门居住的房间,只能将老人单独安置在以前的老房子里。但大儿子认为,老人单独居住不安全,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发现处理。双方因此争执不下,老人也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后在调解员的极力劝解下,二儿子提出晚上与老人共同在老房子居住以便照顾,大儿子表示同意,双方约定一方照顾老人期间,另一方给老人支付赡养费一年10000元。

  调解协议达成后,调解员仍定期回访,主动了解老人的生活情况,得知两个儿子都能积极履行赡养义务,才得以安心,给这起赡养纠纷画上了句号。

  来源: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原文链接:http://www.sxpeace.gov.cn/article/9493df896ce742369c515518194e6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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