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理念,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近日,慈利县人民法院阳和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让双方当事人和解释怀,将矛盾止于诉前,实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2023年5月,原告林某与张家界某商贸有限公司达成口头协议,约定由林某负责为该商贸公司进行装饰装修,双方由此建立装饰装修合同关系。后因林某施工质量、进度等问题,产生了严重分歧,双方各执一词,矛盾激化,甚至一度影响到了双方的生产生活秩序。案件诉至法庭后,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从护航县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出发,决定采取诉前调解方式办理该起案件。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言语激烈。承办法官及时安抚了当事人的情绪,并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耐心细致地分析案情,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通过多次沟通、协商,逐步缩小了双方的分歧,承办法官又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理解对方的难处。同时,还积极运用法律知识和审判经验,向双方当事人阐明法律权利和义务,帮助他们明辨是非,理性对待纠纷。 经过多次多轮协商,双方终于促成一致意见,达成由被告张家界某商贸公司向原告林某通过分期履行的方式支付剩余496万元工程款的调解方案。 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并没有立即结束工作,而是安排了后续跟进计划,对被告张家界某商贸公司装饰装修完工情况进行现场验收督导。最终,该起装饰装修纠纷案件,在法官耐心调解和亲历督促下得到实质性化解。 本案的成功调解,不仅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现实矛盾,而且维护了各类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满足经营主体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新期待新要求。未来,慈利法院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利用“诉前调解+后续跟进”的方式,形成以源头预防、非诉化解、诉讼断后的全链条闭环式诉源治理新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减少衍生诉讼案件发生,切实降低诉讼增量。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646843/54/142562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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