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河东交警支队拟启用新增(迁移、升级)12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此次新增(迁移、升级)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采集交通违法行为(如:车辆闯红灯、压线、逆行、不按导向行驶、天津市规定时间及范围内车辆“闯限行”、摩托车闯禁行等),强化道路交通秩序静动态管理。
违法处罚标准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处200元罚款,并记6分。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处100元罚款,并记1分。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4.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5.机动车违反尾号限行规定,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处100元罚款,不记分。 6.外埠牌照机动车违反早晚高峰限行规定,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处100元罚款,不记分。 7.本市区域指标车辆违反早晚高峰限行规定的,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 处100元罚款,不计分。 8.机动车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处100元罚款,不记分。 |
点位明细
河东区启用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点位明细
序号 | 点位具体位置 |
1 | 海河东路与大直沽六号路交口 |
2 | 海河东路富民体育公园门前路口 |
3 | 海河东路海津大桥桥下路口 |
4 | 海河东路美岸广场门前路口 |
5 | 海河东路与六经路交口 |
6 | 海河东路与十五经路交口 |
7 | 海河东路与月牙河南路交口 |
8 | 海河东路国泰桥下路口 |
9 | 海河东路与八经路交口 |
10 | 海河东路与大直沽八号路交口 |
11 | 海河东路与大直沽西路交口 |
12 | 海河东路与大直沽中路交口 |
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河东交警支队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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