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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静 :反家暴审判的“开拓者”

发布时间:2024-09-15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记者 陈静

  人物名片:

  陈静,现任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刑庭、家事少年审判团队,先后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全国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荣誉称号。

  

  “我是1999年当上助理审判员的,光阴似箭,至今已经20多个年头了。”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以最坚定的信念和最坚强的勇气维护好公平正义,让法治理念在每个老百姓的心里生根发芽,是陈静毕生追求和心灵归属。

  发出全国第一份保护留守儿童的人身保护令,成立全国第一个“刑民合一”的反家暴合议庭;反家暴审判成果被《反家庭暴力法》吸纳,推动反家暴走向有法可依……从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员、少年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监督庭庭长,到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家事少年审判团队,陈静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勤勉尽责,用一位法官的情怀,传递司法温度,为妇女儿童撑起“保护伞”。

  敢为人先

  开创反家暴审判先河

  从0到1,是陈静这个反家暴审判“开拓者”写下的故事。

  2008年,莆田城厢法院成为全国首批9个《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试点法院之一。陈静被组织寄予厚望,成为反家暴合议庭的首任审判长。

  2011年,陈静审理一起离婚案件。

  “我老公经常击打一个白布包裹的篮球,白布上写着‘我要打小丽、打死小丽’,有时候他还动手打我。”不堪忍受的小丽(化名)向城厢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陈静敏锐地意识到,这个丈夫的行为是典型的精神暴力。当时法律上并没有相关规定,也没判例可依。陈静认为,作为试点法院,她应该走出这一步,认定该行为属于精神暴力,是家庭暴力的类型之一,支持小丽要求的精神损失抚慰金等。

  此案一审判决完即生效,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司法干预家庭暴力十大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这起典型案例时,首次将精神暴力纳入家庭暴力范畴,同时该审判成果写入《反家庭暴力法》。

  先行先试,摸着石头过河。在实践中陈静还总结出一套内功心法——反家暴“五环维权法”,即“人身保护、亲情援助、心理咨询、特殊支持、跟踪回访”,该工作法被最高人民法院肯定,成为审判样本在全国推广;创下11个“全国第一”,立足一个基层法院,开创反家暴司法审判先河。

  “‘五环维权工作法’不仅维护广大妇女同胞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防止家暴悲剧重演,而且对家庭暴力纠纷做到监管常态化,确保家庭暴力引发的诉讼案件不反弹。”陈静介绍说。

  推动立法

  以理论学习指导实践

  “接手反家暴审判前,我就是个‘小白’,审理案件时,我只想做好我的案件,从没想过我的工作能推动《反家庭暴力法》的立法进程。”陈静说道,但她的想法在一次国际研讨会上改变。那是陈静第一次站在国际的舞台上,在国际的研讨会上讲述反家暴的审判实践。

  2011年起,陈静受最高人民法院推荐,开始参与全国人大反家暴立法活动,并参与全国人大反家暴立法考察、全国人大反家暴立法立项论证调研、国务院法制办反家暴立法座谈等。

  理论指导审判实践,审判实践反哺理论。“在学习过程中,我学习到许多国际先进的反家暴理念,通过理念指导实践,并努力将案例转化为审判成果,为反家暴立法提供依据。”陈静说道。

  2015年11月25日,全国人大反家暴立法最后一站的基层调研听取陈静的立法建议,她的多项审判成果被《反家庭暴力法》吸纳,为推动全国人大反家暴立法进程作出贡献;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其中不乏城厢法院在审判实践中探索出的经验成果:精神暴力首次纳入家庭暴力范畴、确立强制带离、妥善安置、独立人身保护令等制度。

  以案寓德

  播撒反家暴法治种子

  “我最大的心愿不是‘反家暴’,而是‘零家暴’。”《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陈静开始面临新的命题。如何让反家暴成为全社会共识?家庭暴力中,有哪些人群更需要关注?如何让全社会一起关注反家暴、认识反家暴,最终构建一个“零家暴”的和谐社会?

  带着这些问题陈静开始走向讲台,传播《反家庭暴力法》的理论和实践知识。2016年,她受邀前往湖南长沙做反家暴知识培训,并指导长沙妇联申获全国首例妇联代为申请的人身保护令,引起社会极大反响。

  之后,陈静应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指派,北京大学以及吉林、云南等十几个省的邀请,辗转各地,为全国十几个省近5000名法律工作者及群众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培训,把反家暴的知识、理念像蒲公英的种子一样在全国播撒。

  有一次,陈静下午在吉林为民事法官培训,次日清晨5时就要赶飞机前往云南昆明,再坐车前往楚雄,为刑事法官开展培训。“虽然舟车劳顿,但想到能避免妇女儿童受到家庭暴力的伤害,就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陈静说。

  步履不停

  以热忱坚守为民初心

  “只有近距离直面受害者无数次身心俱损的累累伤痕,才能义无反顾地坚决反家暴。”陈静表示。

  在家暴受害者中,残疾人是更特殊的群体。

  2018年8月,陈静指导城厢法院发出全国首例由区残联代为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2019年3月,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陈静指导城厢法院与区残联设立全省首个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并联合签署全省首份《关于在家事审判工作中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提升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力度。

  构建“大家事”审判格局的脚步永远不会停止。接受采访时,陈静多次强调在探索反家暴审判的道路上,她遇到了很多志同道合的伙伴,在大家共同驰而不息的努力下,反家暴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责任。

  家宁才能国安。陈静回首过去的日子,说自己简单、平凡。“每一次庭审、每一场调解、每一份裁判,是对负能量的消除和对正能量的弘扬,我将继续以‘一片赤忱为桑榆,两鬓斑白终不悔’的执着和坚守,做一件件关乎民生冷暖的事,以实际行动,为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贡献力量。”陈静如是说。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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