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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法院:委托查封+上门宣教执结62万劳务款!

发布时间:2024-09-15 来源: 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9月11日,贵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秉持“如我在执”理念,采用委托查封房产和上门宣教劝导并用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标的额达62万余元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有效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据悉,被执行人连某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遭申请人钟某起诉,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连某向钟某返还劳务款62.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连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钟某随即申请强制执行。受案后,执行团队依法冻结了连某的银行账户并连续对其普法释法,但连某一直没有主动履行生效义务。经财产查控发现,连某在外省某地有一套房产,执行团队遂依法委托当地法院查封该房产。

  为尽快执结该案,执行团队于8月下旬直接上门确认房产现状以便启动拍卖程序。面对现居于该房产的连某近亲属提出的暂不网拍房产的请求,执行团队现场向其宣教法律法规和执行政策,明确告知只有连某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方可依法解除对房产的处置措施。经教育劝导和晓以利害,连某近亲属对执行工作表示理解,同时当场表态将尽力规劝连某。基于善意执行考虑,执行法官在征得申请人钟某同意的前提下,给予连某最后履行期限。

  在执行措施和亲情触动的作用下,9月11日,被执行人连某在最后履行期限届满前主动全额付清执行款,该案宣告顺利执结。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912/20240912597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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