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九江浔阳区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围绕校园周边环境安全,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3件,取得了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年6月19日,该院经走访辖区内校园周边商家,发现有部分商家买卖烟卡,极易诱发未成年人过早接触烟草,对他们的身心健康产生潜在的危害。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戏游艺设备、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不得危害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办案检察官与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检查校园周边小卖铺,是否违规销售烟卡 该院分别向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区烟草专卖局发送工作提示函,督促其认真履职。建议区教体局加强管理,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识和举报电话,加强校园日常巡查管理。建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城区烟草专卖局加强对学校周边商家的监督管理,依法对买卖烟卡的商家进行整改处理,并定期对学校周边商家巡查,对不良商家严肃处理,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还拟定了《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涉烟联合工作机制》,发挥行政机关职能作用,护他(她)成长。今年7月,区相关行政单位回复该院,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