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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隐匿财产躲避执行

发布时间:2024-09-15 来源: 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当前,被执行人通过转移隐匿财产、隐藏行踪等手段规避执行的现象,仍是执行工作面临的一大难题。修水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修水法院)正致力于从“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转变,不断创新执行机制,加强执行力度。近日,修水法院执结一起“骨头案”,展现了法院破解“执行难”的决心与力度。

  在一起民事赔偿案件中,被执行人徐某印为规避执行责任,长期隐匿行踪,偶尔在节假日期间短暂返家,并仅与亲近家属保持联系。徐某印为防止其银行及网络资金账户被法院查控,频繁更换账户,或利用亲友账户进行资金收转和消费。

  今年7月,修水法院在充分调查取证后,向徐某印及其家属发出涉嫌犯罪预告书,告知其若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履行赔偿义务,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面对法院的警示,徐某印在次日主动联系执行法院,并在执行人员的监督下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徐某印一次性支付了协议中约定的30万元赔偿款。

  对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的行为,修水法院对徐某印进行了严肃的训诫,并处以1万元罚款。徐某印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意,及时缴纳了罚款。这起历时近10年的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据悉,为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修水法院运用覆盖全国的网络查控系统,有效监控被执行人的主要财产。同时,该院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以形成执行合力。

  “我们正探索与金融部门协作,建立‘黑名单’禁入机制,禁止或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注销、重新注册以及开设新账户。”修水法院法官章海涛表示,该院正在完善目前的执行查控系统,扩大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控覆盖范围,建立财产查控动态监测机制,让被执行人财产“无所遁形”。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911/20240911597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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