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中的积极作用,天水市张家川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县域实际,携手县自然资源局共同打造了200亩“张家川县检察公益林”,旨在通过司法办案与生态修复相结合,推动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与社会力量的良性互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该检察公益林位于恭门镇河峪村林区,主要针对破坏环境资源案件中,在原址修复不现实、无力承担修复费用或修复不专业、效果不明显等情况,由负有生态修复义务的案件当事人以补植复绿、义务植树等方式进行替代性生态修复。张家川县人民检察院通过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让破坏生态环境、草原植被、秦岭细鳞鲑、原生态动植物、矿产、水源、大气等的责任人补种树木进行“等额”生态补偿,实现生态利益的填补和续造,推动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张家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爱铭表示:“张家川县检察公益林”的建设,构建起了“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多元化协作”的生态保护模式”。今后,张家川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践行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通过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为打造绿色美丽张家川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原文链接:https://www.gszfw.gov.cn/Show/411482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