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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发挥广东先行示范作用——四论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24-09-19 来源: 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提出:“要更好发挥先行示范作用,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创造更多新鲜经验。”全省上下要坚定先行之志、保持先行之姿,勇担示范之责、发挥示范之能,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走在前、作表率。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试点先行,为面上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发挥好试点对全局性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要求广东勇于先行先试,大胆实践探索,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全国提供新鲜经验;要求深圳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意味着广东不仅要发挥试验作用,为全国探路,还要当好示范、为全国打样。使命无比光荣,责任重于泰山。唯有牢固树立改革全局观,大胆探索,积极作为,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走在前列,多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更好发挥先行示范作用,才能彰显广东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的地位,才能不辜负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

  更好发挥先行示范作用,要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的过程就是思想解放的过程,没有思想大解放,就不会有改革大突破。”解放思想是深化改革的前提,思想解放向前一步,改革开放才能更进一步。这些年,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我们深切感受到:思想上的一些惯性、惰性、僵化性苗头,比如说自我设限、不想改不敢改,日益成为制约改革的突出障碍。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把思想从不合时宜的惯性思维、路径依赖中解放出来,从利益固化的藩篱和本位主义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不符合新发展理念的传统发展模式中解放出来,跳出条条框框限制,克服部门利益掣肘,以积极主动精神研究推进改革,切实做到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

  更好发挥先行示范作用,要强化改革探索、塑造改革品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有破有立,得其法则事半功倍,不得法则事倍功半甚至产生负作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科学的方法论为指导,坚持“摸着石头过河”,用好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赋予广东的重大改革平台,抓好改革试点工作,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找到解决新矛盾新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新鲜经验。在今天这个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改革时代,广东的先发优势已经没有以往明显,要发挥示范作用,必须在打造改革品牌上下功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制度创新成果。要找准突破方向,集中力量推进一批创造型、引领型改革,打造一批立得住、叫得响、群众认可的改革品牌,树立改革标杆,重塑领先优势,立志形成全国改革看广东的新潮流。

  更好发挥先行示范作用,要大力弘扬改革开放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铸就的伟大改革开放精神,极大丰富了民族精神内涵,成为当代中国人民最鲜明的精神标识!”现在改革进入深水区,推进改革的难度不小,广东要想先行示范,必须拿出应有的气魄和干劲,决不能有半点骄傲自满、固步自封,也决不能有丝毫犹豫不决、徘徊彷徨。改革面临的矛盾越多、难度越大,越要坚定与时俱进、攻坚克难的信心,越要有进取意识、进取精神、进取毅力,越要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广东参与铸就了伟大的改革开放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大力弘扬改革开放精神,健全改革激励机制,树立允许改革有失误但不允许不改革的鲜明导向,营造支持改革的环境、鼓舞改革的氛围、深化改革的生态,充分激发干部群众的改革热忱,让“敢闯敢试、敢为人先”成为广东继续前行的强大动力、闪闪发光的时代标识,让全省上下始终保持“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奋力书写更多“春天的故事”。

  历史只会眷顾坚定者、奋进者、搏击者,而不会等待犹豫者、懈怠者、畏难者。全省上下要自觉肩负起在全国改革发展大局中的责任使命,继续以“敢为天下先”的担当“杀出一条血路”,更好发挥先行示范作用,为全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多新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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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gdjct.gd.gov.cn/zhyw/content/post_2018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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