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把审查关口,提升立法质效,9月13日,省司法厅组织召开《甘肃省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规定(修订草案)》送审前评估会。会议邀请省政府法律顾问和相关领域法学专家参加评估。省地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元生出席会议,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王晶主持会议。
会上,省地震局就《规定》修订的必要性、修订草案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作了说明。与会专家结合上位法和省情实际,围绕拟设定主要制度措施的可行性、文本内容的规范性、实施条件、预期效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估,对当前文本中工作原则、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划定、法律责任等条款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甘肃省属于多震省份,境内地质构造复杂,地震频发且强度大、分布广,地震监测设施完好、观测环境符合技术要求是获得精准、有效、连续、可对比地震信息的前提,是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发挥有效作用的基本条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现行《规定》已不能适应地震监测预警工作的实际需要。修改《规定》,对强化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提高地震监测预报预警能力,以高水平地震安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树牢底线思维、坚持人民至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厘清甘肃省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找准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矛盾,明确达到的预期效果,依法立法、精准立法。三是要提高立法质效。省地震局要落实起草单位主体责任,加快工作节奏,充分吸收意见建议,严格按照报审时限做好起草工作。省司法厅立法处室要加强沟通配合,齐心协力做好论证、修改、报审等工作,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防震减灾工作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www.gszfw.gov.cn/Show/41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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