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警示之窗 > 近观枫桥 | “央阿克”调解室:焕发“枫桥”生命力 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近观枫桥 | “央阿克”调解室:焕发“枫桥”生命力 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发布时间:2024-09-19 来源: 新疆平安网 作者:佚名

  

  

  新华网和田9月14日电 近年来,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人民法院巴格其人民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着力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在和田县巴格其镇的新疆核桃(和田)批发交易市场正式挂牌成立“央阿克”调解室,调处矛盾纠纷多起,促进了当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近日,记者跟随“近观枫桥”网络主题宣传活动新疆行采访团来到“央阿克”调解室。“央阿克”在维吾尔语中的意思是“核桃”。为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和田县人民法院巴格其法庭派出2名干警在“央阿克”调解室坐班,积极参与区域治理并开展常态化的普法宣传。

图为“央阿克”调解室成功调解一起经济纠纷案件。新华网发

  当天记者便见证了“央阿克”调解室成功调解一起买卖核桃引起的经济纠纷案件。

  麦某购买了加某价值17345元的核桃,且已支付5345元,剩余货款12000元至今未支付,加某多次打电话向麦某催要货款被拒,加某向巴格其人民法庭递交起诉状。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涉案金额小,在“央阿克”调解室约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由于双方在诉前已积累了诸多怨气,始终不能在赔偿数额上达成一致。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平等协商、合理合法的基础上,通过庭前调解、当事人面对面协商调解、背对背单独调解等多种方式,承办法官鼓励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自己的想法,在劝说中进行正面引导,细致耐心地释法明理,逐渐消除了双方当事人的抵触情绪。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麦某同意当场用12000元现金还清欠款。

  “央阿克”调解室始终坚持“能调则调”、“调判结合”的原则,充分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降低民事纠纷双方的诉讼对抗性,充分发挥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不仅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也让巴格其法庭在新时代发展中焕发出“枫桥”新的生机活力。


原文链接:http://www.xjpeace.cn/content/2024-09/17/content_5390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