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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报一批交通安全高风险运输企业

发布时间:2024-09-25 来源: 安徽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

  为扎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机动车和驾驶人相关要求,确定了一批交通安全高风险运输企业,现对2024年8月份全省排名前102的交通安全高风险运输企业、3家危货运输企业予以曝光。请相关企业负责人务必引起重视,整改到位。

  

  交通安全高风险运输企业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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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安全高风险运输企业是通过机动车和驾驶人等多项指标来认定的。在此次通报的102家交通安全高风险运输企业中,芜湖松沁物流有限公司、萧县万事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近三月违法总量分别为731起、591起;安庆宏泰危险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近三月发生有责一般事故最多,为3起;旌德县六河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近三月重点违法量高达153起。

  

  危货运输企业曝光

  

  (点击查看大图)

  

  安全提示: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腐蚀等危险性,其运输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造成重大危害,后果不堪想象!危化品运输企业应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管理,督促车辆驾驶人安全文明行车,及时清理名下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隐患车辆及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满分驾驶人隐患情况,降低安全风险。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警方提醒

  

    相关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尽快消除自身存在的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加强对企业驾驶人及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教育,夯实源头管理基础,确保道路交通运输安全。

  广大车主一定要到正规地点购买技术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切勿贪图便宜购买报废车。广大乘车人出行前应了解客运企业风险等级,理性选择出行方式,选乘安全性能高的车辆出行,确保自身安全。驾乘人员请全员全程系好


原文链接:https://gat.ah.gov.cn/jwzx/jhjs/407219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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