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潭首例贩卖右美沙芬毒品案犯罪嫌疑人姜某被岳塘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姜某系某药店老板。其明知右美沙芬系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且该药店不具备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为谋取利益,将右美沙芬片藏于家中。在无医疗处方、明知购药人系滥用药物的情况下,通过拆除药品外包装,委托外卖员同城配送的方式,多次向吸毒人员销售氢溴酸右美沙芬片共计10余盒。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公告,自今年7月1日起,右美沙芬被列入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经营此类药品必须经过许可,并审慎审查购买人身份及购买目的等,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犯罪嫌疑人姜某明知购买人并非出于医疗目的而是滥用药物,仍然多次出售右美沙芬片,其行为涉嫌贩卖毒品罪。 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顺藤摸瓜,查处了多名滥用右美沙芬的青少年吸毒人员,均已作出行政处罚。近年来,部分青少年为追求刺激,长期过量服用右美沙芬片、复方曲马多片、复方地芬诺酯片等药物。以右美沙芬为例,青少年单次服用超过120毫克,就会出现幻觉,引起兴奋、轻快感、精神恍惚等症状,继续加大服用剂量,可致心肌损失、精神障碍、心脏骤停、攻击性行为和急性中毒死亡等,长期超剂量使用后果更为严重。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正确使用管制药物,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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