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林相伴 同林共生
——武平县人民法院持续探索生态融合司法保护新路径
□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林映萍 刘珍
作为开启了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先声,武平林改用机制创新持续作答“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单户怎么办”“产业怎么兴”“林要怎么管”等林改“六问”,推动林业发展不断激发新动能。
为紧扣“水秀林美村庄净、人和业兴思想新”乡村振兴主线,近年来,武平县人民法院综合发挥生态司法职能作用,注重延伸司法服务,着力构建社区(村)民安、林区长安、景区平安的“三安”格局。
以法治之力提升“生态颜值”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今年以来,武平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坚持预防性、恢复性司法理念,发布《武平县生态法治地图调研报告》,探索“网格化+一体化+专业化”涉林纠纷化解新途径。2020年到2023年涉林纠纷下降71.42%,为武平县“生态颜值”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改善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这样的成绩离不开武平法院法官一次又一次深入林区、走近林农,为群众答疑解惑。
“这里都是灵芝,非常容易踩到。”走进捷文村千亩灵芝基地,基地负责人不断提醒着。茂密的森林中,遍地是刚冒出“鹿角”般的灵芝。
“今年的灵芝产量怎么样?遇到什么法律问题吗?”8月初,武平法院干警实地查看当地灵芝种植、采摘情况,面对面解答林农关于灵芝产、供、销及售后服务的法律疑惑。
“法官这次来帮忙解答了很多问题,以后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我们也知道该怎么处理了。”产业基地负责人握着法官的手连连感谢。
今年上半年,除灵芝种植基地外,武平法院还依托林区法官工作室、林下经济司法服务点,深入了解金线莲、铁皮石斛等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情况,对接各林业站点,为构建林业经营新机制、壮大林业特色产业提供精准的司法服务,为林农增收保驾护航。
让生态破坏者成为修复者
如何筑牢林区安全防线?如何让生态破坏者成为环境修复者?武平法院紧扣打造林改“武平经验”升级版,落实和细化《关于为拓展提升林改“武平经验”进一步深化林业综合改革发展做好司法服务保障的措施》,助力山更绿、水更清。
说起几年前审理的一起滥伐林木案,武平法院法官仍印象深刻。
2020年8月,林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林木折立木蓄积约121.7143立方米,并将已造材的原木枝桠材运至省外出售。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林某充分认识到其犯罪行为对森林生态系统造成的损害,签订《生态修复承诺书》,将补植复绿保证金和碳汇损失补偿金缴纳至武平县林业局指定账户中。
同年5月30日,武平法院首次适用“森林碳汇补偿+生态修复补偿”机制公开宣判该起滥伐林木案。林某具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并自愿缴纳补植复绿保证金和认缴森林碳汇损失补偿金1万元,获从宽处理,以滥伐林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4.5万元。
该案是武平法院探索“生态司法+碳汇”工作机制的又一司法实践。此外,武平法院加强与河长办、林长办等单位协作联动,依法快审快裁涉林行政非诉审查案件,拓宽林农法治夜校职能,持续开展“我为林农上堂课”活动,为保护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创新涉旅纠纷快速反应机制
与林相伴,同林共生。武平全县森林覆盖率79.7%,也拥有悠久的客家古镇文化底蕴。
今年以来,武平法院紧扣加快全域旅游建设部署,完善景区纠纷快速反应调处机制,协同提高城市“舒适温暖度”。结合林长制、河长制等机制落实,开展巡山护林、巡河护水活动8场次;加强武平红色遗址和古民居保护、传承、利用等司法保护举措,前往围龙屋、百家大院等古民居走访调研,解答保护、修缮、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司法保障红色旅游产业发展;建立旅游纠纷诉调对接“413”机制,设立旅游司法协同服务站、旅游巡回法庭,快速协调化解游客、商户、景区之间的各类纠纷,共同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碧海蓝天、鱼翔浅底、飞鸟翔集,9月的武平鲜活热烈。武平法院将持续扎实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纵深发展,结合辖区实际,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以司法力量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责任编辑:林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