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的《辽宁省黑土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省法院坚持系统谋划,全省法院强化司法保护、加强协同共护,集中打击和预防黑土地相关犯罪行为,推进黑土地保护和利用。
我省拥有约2800万亩黑土地,占东北黑土区耕地面积的10.07%,是全省重要的优质粮和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
数据显示,2022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涉耕地案件2338件,其中刑事案件186件,对盗挖、非法占用、非法倾倒废物等破坏黑土地的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其中,季某辉、李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入选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农用地典型案例。在审理耕地受到污染、破坏的案件中,注重对土地资源的修复,2022年以来,以司法手段推动修复耕地1100余亩。
去年3月,省法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其中专门制定加强粮食安全工作方案;坚持系统观念和全局观念,深化案件跨域集中管辖机制运行,中北部平原区涉黑土地等各类环境资源案件由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东部丘陵山区涉黑土地等各类环境资源案由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与中国科学院沈阳生态所签订环境资源保护框架合作协议,在生态系统恢复、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等领域开展深度协作;设立辽宁高院黑土地司法保护基地,积极探索环境资源“恢复性司法实践+科技创新”保护协作新模式;围绕“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对涉耕地保护案件组织开展巡回审判及庭审观摩,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