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公安战线 > 入室盗窃留字条:求你别报案

入室盗窃留字条:求你别报案

发布时间:2024-09-25 来源: 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一名处于取保候审期间的男子盗窃邻居家的财物,还在作案后留下“求你别报案呗”的字条,企图阻止被害人报警,日前,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帽盔山派出所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件,将“留条”犯罪嫌疑人抓获。

  8月8日21时30分许,孙先生回家时发现家里被人翻动,一番查看,发现放在包内的5000元现金被盗,赶忙报了警。接到报案后,帽盔山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会同分局刑侦大队开展走访调查。

  民警调取邻居监控视频发现,嫌疑人是一名年轻男子。在监控里,其在孙先生家门前翻动鞋柜,疑似寻找孙先生放在鞋柜里的钥匙。孙先生一眼就认出,该男子正是邻居刘某。

  8月9日12时许,民警来到嫌疑人刘某家门口,但敲门无人应答,民警便在嫌疑人家楼下守候。半小时后,嫌疑人走出单元门,准备骑车离开时,民警将他带回派出所调查,之后在刘某家中发现被盗窃的现金。在审查过程中,刘某承认自己偷了孙先生的钱。

  据刘某交代,他曾无意间发现孙先生在门前鞋柜拿出家门钥匙开门,当时便留心记下准备日后使用,这次他顺利偷盗后,琢磨着孙先生肯定要报警,所以留下了纸条,编造“走投无路才盗窃”的话,恳请孙先生不要报警,并表示两个月内将钱还清。

  不管刘某为什么要留下这张字条,总之他的做法已经涉嫌盗窃,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7320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